Search

權力不需要細節— 香港沒有抗爭就不會有國安法嗎? | 盧斯達 - 立場新聞

mmasihpagi.blogspot.com

國安法殺到來,港九新界無得避。「無法移民派」最關心當然是條文細節點寫、定罪原則、量刑如何,乃至更具體的「誰人要坐監」。然而中國是不可能給出細節的,馬雲的《南華早報》放風說,法例推出之前不會給出所有細節。就算是法例推出當日,都會有很多細節空白;魔鬼在細節,但事情要運行起來,大家才會明白有甚麼細節有問題。

中國和港英殖民地官員政策思維,剛好在天秤的兩邊。中國政治就是最高層給出一個「指導思想」,然後下面去執行和創造細節;而港英殖民地就是擅長執行細節而欠缺「指導思想」。這是官和吏的分別,而香港傳統上是「吏的社會」,香港人思想,則是吏的思想。所以精於細節,過份沉迷細節,所以才有「是你們搞旺角暴動才搞到中央收緊管治」、「提倡『光時五一』令香港萬劫不復」的說法,他們幻想只要這些事情沒發生,香港就可以跟中國相安無事。然而這就是過度重視細節,而無視思想的力量,也就是中國有一個未必 100% 執行到,但必定存在的「既定政策」思維。

如果「沒有 A,就沒有 B」是成立的,是不是香港人沒有支持北京學生,就不會有學生死?香港人當初是不是推人去死?其實這樣想就是過份沉迷細節,過份放大自己的重要性。正如六四事件有一個大背景,就是中國必須繼續以現存體制(共產黨領導的黨國)融入美國為首的全球化經濟,否則一場比六四更大的動亂就會出現,中共可以能會丟失江山,因此必定不能容忍任何政治改革(因為「政治不改革」才是「改革開放」的初心),也不會容忍到政改提倡。

在全球全國注視之下殺人是大事,但也是好事,因為目標確是殺一儆百,以後都不想有爭議,不想有任何事妨礙共產黨自我救亡。因此,有了救黨的政策大原則,殺一儆百一定要做,細節可以是怎樣殺、殺多少,但殺一儆百是原則,跟香港人是否在境外熱烈支持,沒有根本關係。

長期政策的起源

故此,國安法跟香港人抗爭的關係,也是同理:沒有根本關係。現時國安法的疑似細節,是要在香港建立比中聯辦更正式的「國家安全委員會」,北京會直接派「顧問」來港。由於「國家安全」理論上可以擴展到任何議程,包括教育、公務員、傳媒、輿論、示威管理、商業、法律等,也就是「國安委員會」的權力將會覆蓋所有事情,凌駕於特區政府之上,「中央國安顧問」的作用就等於「香港資政」,oversees everything。然而這一切,就是 2008 年 1 月 29 日,中聯辦研究部長曹二寶於《學習時報》提出的「第二支管治隊伍」。

當時大家認為第二梯隊是中聯辦,然而中聯辦在更長的歷史視野下,恐怕都不是真身,正如「一國兩制」並不是香港政治的真身。第二支權力的真身,將來會是「國安委員會」。為甚麼文章是 2008 年發出,也有得解,因為 2007 年習近平接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,也就是香港在 07 年開始已進入習權時代,中國對香港的處置,在當時甚至更早已經決定了。哪管香港人是順民好、暴民好、移民好,「政策思路」已經形成,之後出現的政治爭議,對北京的「政策思路」都不會是決定性影響,北京只是利用香港社會的矛盾去推行自己的議程。或遲或早,類似政策都會出現。

中國有很強的資金管制,因為不想外資湧入扶植各種影響中國的政治派系,但香港卻是資金自由流動。中聯辦來到香港,就像英國人成立東印度公司去到印度或者澳洲殖民一樣,有大片的權力海洋,這在長期而言都不會是北京樂見之事。官員突然被替換的深層原因,也是如此。然而東印度公司最終是被英王吞併回去。英國東印度公司死亡當日,就是印度「真正回歸」之時。國安委員會和中聯辦處於生態位競爭,鎮壓香港反對勢力是明面,暗面卻是中國政治永恆的地方與中央矛盾。

朝中已無鄧小平

香港政治賢達愛說,這些這些違背了鄧小平初衷。然而 2016 年,中國御用學者、《一國兩制白皮書》作者之一的強世功,早就說過:「港人治港」不符合基本法,必須打破「兩制隔離」,北京統治香港「亟須走出鄧小平時代」,這些講法,只是最高政策思維的細緻化、理論化,在今日中國眼中,當年對香港整套充滿妥協色彩的處置方案,是國勢較弱時的錯誤決定,用強的說話來講,這一段意味深長:

「基本法起草正趕上內地自由化思潮泛濫,導致基本法的具體設計脫離了鄧小平預定的思路。正是針對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錯誤傾向,鄧小平在 1987 年專門接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,發表了重要講話,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思路。然而,基本法大的框架已經完成,無法推倒重來。今天基本法中行政主導的問題、中央干預香港的問題、國家安全立法問題,都是當年起草中遺留下來的問題。」

所以中國仍會尊鄧小平為「正統」,然而他在香港問題卻是留下問題多於解決方案,而今日中國統治者就要來解決這些長期問題。所以香港究竟在過程中早叛遲叛,都不會改變這個政策思維。香港人能做的,不是期望中國會貿然改變思維、不是怪罪自己、怪罪上街的年輕人,而是理解自己的歷史生態位,明白毛澤東說的那句「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」,要來的一定會來。天要下雨,不管是預先找個避雨處、預防性治水,總之不是短嘆長吁,掛個晴天娃娃阻止大雨降臨,甚至聽信巫師「捉鬼」之言,相信是同胞不夠乖「觸怒天心」而導致降雨。降雨是自然現象來的,一個國家強大起來就會改弦更張,就會不再隱忍,這人性國性,尤如水之就下。

如果要怪,不如怪香港第一批「返大陸」投資的商人、水災地震去捐錢的香港人,不是他們養大了國家嗎?然而事到如今,這些上溯也沒有甚麼實際意義。不管是以前的抗爭者,還是今日的抗爭者和國際運動員,他們都是看到天要下雨,所以及早準備。收成期自私起來可以很自私,自己撐到下雨之前自己就老去離世,就算是成功,「晴天宗教」就不會破滅,但後來的人、下一代怎麼辦呢?水災還是會來,還是會有人準備,只是有人移民,有人抵抗,方法不同,但你不能奢望自己規行矩步就能阻止下雨。

回到國安法的細節問題,權力若選擇赤裸裸現身,根本不用講細節。幕前的北京傳話人有時會說到,其他國家都有國安法。沒錯。然而文明國家不會隨意檢控反對派,沒有關於打壓人民行使思想、言論、結社自由的一列長長的紀錄。一個財務紀錄劣跡斑斑的人,你不會隨意借錢給他。捉賊要拿贓,然而香港警察也可以在鏡頭前將一支竹塞入示威者的背包,有人權力在手而不受任何制約,有不能發生呢?


 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


June 24, 2020 at 10:22AM
https://ift.tt/3etCA15

權力不需要細節— 香港沒有抗爭就不會有國安法嗎? | 盧斯達 - 立場新聞

https://ift.tt/3hHdKwJ


Bagikan Berita Ini

Related Posts :

0 Response to "權力不需要細節— 香港沒有抗爭就不會有國安法嗎? | 盧斯達 - 立場新聞"

Post a Comment

Powered by Blogger.